根據注冊商標的不同類型,所需材料也不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四條規定,從事生產、制造、加工、分揀、經銷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自然人需要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向商標局申請商標注冊。
企業應用
申請普通商標注冊的企業應當提供: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
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聯系人、電話、收件地址、郵編;選擇好的產品/類別和服務項目;(分類提供,超過10個每多一項產品多60元)
(企業名義加急商標注冊需提供: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聯系人、電話、收件地址、郵編;選擇好10個以內產品(類別提供超過10個每多一項產品多60元);
另:快遞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在空白處加蓋公司公章;兩張空白A4紙在“左下角”加蓋公司公章。
個人申請
個人名義普通商標申請注冊需提供:(個人加急和個人普通需提供資料一致)
商標圖樣(黑色或彩色)
個體戶營業執照掃描件;個人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聯系人、電話號碼、郵寄地址和郵政編碼
以自然人名義申請商標注冊和轉讓時,除按照有關規定提交《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圖樣等材料外,還應注意以下事項:
1.個體工商戶可以以《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注冊商標的申請人名義,或者以許可證上注冊的負責人名義申請商標注冊。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的復印件:
(一)負責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二、個人合伙可以申請人的名義以其《營業執照》注冊名稱或有關主管機關的注冊文件,或者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申請商標注冊。以全體合伙人的名義共同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復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證;
(二)營業執照;
(三)合伙協議。
三、農村承包經營戶可以承包人的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時應提交下列材料的復印件
(一)簽約人身份證;
(二)承包合同。
四、依法獲準從事經營活動的其他自然人,可以在有關行政機關出具的注冊文件中公布的經營者名義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時應當提交下列材料的復印件:
(一)經營者的身份證;
(二)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頒發的登記文件。
五、自然人申請商品和服務商標注冊,應在營業執照或有關注冊文件批準的經營范圍內,或限于自己的農副產品。
不及物動詞商標局不受理任何不符合《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商標注冊申請,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取得商標注冊的,商標局撤銷其注冊商標。
七、普通商標注冊申請時間為18個月,但是按照實際情況,商標注冊時間一般為2-3年。(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初審為9個月,商標注冊申請時間一般為14個月)
八、申請商標轉讓,受讓人是自然人的,應參照上述事項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