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2016]36號關于全面推進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國務院批準,從2016年5月1日起,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以下簡稱營業稅改革)將在全國范圍內啟動。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營業稅的納稅人全部納入試點范圍,不繳納營業稅,只繳納增值稅。現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跨境應稅行為適用增值稅零稅率和免稅政策的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本通知附件規定的內容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但執行時間另有規定的除外。《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3]121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電信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4]43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國際水路運輸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4]50號)、《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影視等出口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政策的通知》()
各地要高度重視營改增試點工作,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周密部署,明確責任,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做好試點前的準備和試點過程中的監測、分析、宣傳和解釋工作,確保改革順利、有序、順利進行。如有問題請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反映。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
南開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