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稅[2018]33號和商務部2018年第18號新聞稿,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重新登記前的前12個月或前4個季度營業額未超過500萬元人民幣的一般納稅人,不包括按照500萬元人民幣國際標準法人變更后已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企業。理論上只有2018年5月1日起已經登記的一般納稅人可以選擇登記為小規模納稅人。另外,從5月1日起,制造業企業和商業企業小規模納稅人銷售國際標準由50萬元和8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
一般納稅人企業想轉回小規模企業,可以去年完成。如果去年沒有完成,以后可能就沒有好機會轉給小規模納稅人了。小規模納稅人的財稅管理比一般納稅人企業簡單得多。
但如果你是商家企業:合伙人只需少量增值稅特殊法人變更票,建議盡快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如果合伙人沒有開具增值稅憑證的要求,可以選擇小規模經營管理。如果有時需要開具專用票,可以到稅務所申請增值稅專用發票;如果你從事的是服務業,建議你選擇小規模企業,因為一般沒有額外出票的需求,與小規模企業3%的稅收相比,16%的稅收是得不償失的。
第一次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也可以切換回去年的小規模。但企業要注意,小規模企業和一般納稅人企業各有各的利益。如何選擇,顯然取決于企業的具體情況。如果企業適合一般納稅人,轉回小規模也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