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所(營業場所)”欄應填寫詳細地址,如“* *市* *區* *路(街道)* * *房”。
2.業主應在“業主證書”欄內簽字領取。同時提交加蓋產權人為因素單位單位印章、產權人為因素第三人簽名、產權單位回執或產權所有人簽名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3.使用未取得房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產權證明的下列房屋從事經營管理和娛樂活動的,除填寫本表外,還應提交經區縣政府批準或授權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部門或街道代表機構、村委會成員出具的《暫住地(營業場所)使用證明》,以及生產經營場所使用者和娛樂活動提供者簽署的不要求拆遷補償的保證書。
(1)屬于利用城市周邊地區未經規劃、建設和其他政府機構批準建設的建筑物;
(2)已被區縣政府或相關機構納入拆遷范圍但未實施拆遷的建筑公司變更過程;
(3)農村居民周圍的建筑物;
(4)本欄中產權證明為空項,或商住樓為位置難以識別且平面圖未具體使用的建筑物;
(5)臨時建設項目的報亭、攤位(不含郵局報刊亭、鄰里公司變更流程的便民食品站)。
4.除上述情況外,下列房屋用作住宅的,還應提交相應的居住證明。
(1)自建房屋用作住宅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建設項目單位出具的工程許可證、建設工程許可證復印件作為住宅使用證明。
(2)鄉鎮屬于住房總局職能部門的公房作為住宅使用,但因機構調整難以由住房總局出具權屬證明的,區縣政府具體機構可以出具產權證明。
(3)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國有企業房產作為住所的,可由責任單位或其下屬單位的國有企業管理機構出具產權證明。
(4)使用園區(經濟開發區)內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房產作為住所,并由區縣政府或其授權機構出具房屋所有權證。
(五)房屋提供者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有出租房屋經營項目的,即經營范圍包括“出租商業寫字樓”、“出租寫字樓”、“出租商業公共設施”等工程項目的,中小企業應提交加蓋公章的許可證復印件和房屋產權證復印件作為住宅使用證明。
(6)以酒店或賓館(酒店)作為住所的,提交加蓋公章的酒店或賓館(酒店)許可證復印件作為住所(經營場所)使用證明。
(7)以八通線工程建設為住宅的,提交經八通線行政事務部門批準的《八通線工程建設納稅申報表》及消防機構批準的證明復印件。
(8)以政府各直屬單位的房屋作為住所的,由政府公司各直屬單位房管機構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九)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各部委的房屋作為住宅使用的,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外事辦公室房屋管理機構核發房屋使用證。
(十)以屬于中小企業的房屋作為住宅的,由中小企業房管機構出具房屋使用證明。
(11)鐵路系統房屋作為住宅的,由北京鐵路局房管機構出具房屋權屬證明。
(12)如使用過的軍工房地產公司將工藝房產變更為住宅,提交加蓋解放軍房地產管理局專用章的《軍工房地產租賃許可證》復印件。
(13)以中學或中學非教學辦公樓作為住所的,由其所在鄉鎮教育委員會出具同意變更管理公司流程原則的意見。
(14)經市商務局確認申請登記為小區便民餐廳的,由街道或小區綜合中心代表處出具同意以該娛樂場所為住所從事經營管理的證明。
(15)申請從事報刊批發亭經營管理的,按照《海淀區關于加強全區報刊批發亭建設工程的意見》的明確規定,由市行政管理委員會核發居住證。
(十六)在已注冊的貴金屬消費市場設立中小企業或集體工商戶,應提交消費市場公共服務政府機構出具的居住證明,并提交消費市場公共服務政府機構蓋章的許可證復印件。
5.捷銳金融如將大廈內的房屋改建為事業單位辦公樓作為公司住所(營業場所),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管理標準的明確規定,并按以下要求提交相關文件:
(1)已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交由產權人簽署的《房屋所有權證》復印件;
(2)購買的小區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提交購房人或購房單位簽署的購房合同復印件及房地產公司蓋章的小區預購許可證復印件;
(3)出租小區或公司將開發小區自用,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的,可提交公司預購許可證和執照復印件;
(4)已取得《再就業優惠證》的下崗職工以其租住的公有住房作為住所的,提交公有住房租賃合同復印件,并在“產權人簽字”處簽字,但簽字不承擔證明產權屬于簽字人的責任;購買單位房改作為管理住所的,應當提交購買單位房改合同和購房文件復印件。
除提交上述文件外,捷銳金融提醒大家填寫下頁的《住宅(營業場所)登記簿》和《表示同意將住宅區改建為事業單位辦公樓的證明》。
規劃在建筑物內和建筑物中層使用的房屋,不得從事休閑公共服務、舞蹈娛樂、在互聯網上提供公共服務和娛樂活動、制造原料、制造、經營和管理危險化學品,以及其他涉及國家機構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對國家健康產生負面影響、污染環境、對人民安居樂業安全產生負面影響的制造、管理和娛樂活動。
6.根據國土資源部等機構制定的《關于房地產消費市場監管中涉外準入和管理的意見》的相關明確規定,不允許將外國政府機構和外國個人購買的房屋作為住所(經營場所)從事經營管理和娛樂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