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廣東省財政局官網發布《廣東省互聯網貸款數據中介機構整改驗收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廣東省互聯網貸款數據中介機構整改驗收工作計劃
廣東互聯網金融可能性專項整治工作組核心成員,各區互聯網金融可能性專項整治工作組辦公室(各區金融工作注冊北京公司部):
為做好我市P2P互聯網貸款數據中介機構(以下簡稱“網貸機構”)的整改和驗收工作,根據國家和省“P2P互聯網貸款可能性專項整治工作”副組長辦公室要求,結合我市具體情況,制定本方案,請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一、工作目標和準則
(a)工作目的
通過嚴格監管、穩步基礎整頓和驗收,清理企業消費市場,抑制利弊,糾正法規,確保向正常管控的急劇過渡,真正引導企業守住立法副業和政策藍線,回歸數據提供者,堅持小批量分權的基本功能,整合線上運營管理方式,建立合適的價格功能,以公共服務為單一經濟發展和小微中型企業服務。
(2)基本標準
1 .具體國際標準,嚴格控制。根據相關管理工作的明確規定,對在京注冊的公司和備案的公司進行嚴格檢查和整改。對于網貸管控中沒有明確規定的行為,應整合民營企業的全過程數據、中間環節和最終缺陷,重點項目應把握數據提供者、小分散、線上運營管理、價格合適、行業重點等標準。
2.分級系統驗收,分工明確。落實和把握整改驗收的全面質量和周要求,堅持全面質量適度,細化具體省、市、區三級及相關機構職能,簡化整改驗收程序,確保工作扎實開展。
3.轟轟烈烈,穩扎穩打,注冊北京公司分類處置。制定緊急處理突發事件的可能性,并有效預防和控制這種可能性。整改驗收不合格的機構,按照違法行為的違法物理性質、故事長度、客觀整改位置進行分類處置。對于即時基礎和套利退出,對過去的違法違規行為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理;如果故事情節嚴重,并在第一時間糾正,沒有造成危害的原因,可以處理,也可以不處理;對于不合作的人,將受到非法甚至刑事處罰。
4.公開發布,做到透明,接受監督。整改驗收明確的企業有權遵守國際標準,堅持自然科學的制定,在第一時間公布機構的整改驗收資料,接受社會和企業的監督。
第二,職能專業化
(一)成立城市驗收統籌小組
在市互助基金整改副組長的整體建設下,成立市P2P互聯網貸款專項整治整體整改驗收副組長(以下簡稱整體驗收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全地區網上貸款機構的整改驗收工作,協調、監督風險評估,審核驗收結果。領導是市財政局的領導;市網辦、市公安局、市工商局等。是該單位的核心成員,而任(正處級領導干部)被任命為該小組的核心成員。市驗收統籌小組不設立辦公室,日常工作(包括市驗收工作小組初審結果的審批),由市財政局承擔。
(二)成立整改驗收工作組
在北京注冊公司市級驗收協調小組的領導下,成立了以市財政局牽頭部門任為組長的市整改驗收工作小組(以下簡稱驗收專家組),并成立了4個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全區網上貸款機構申請驗收備案的初審工作。各工作組組長為市財政局相關部門在北京注冊的公司國別,核心成員包括市財政局工作人員和聘用的第三方人員。
(三)職能專業化
1.市財政局:負責全地區網貸機構整改驗收工作的主要職責和整體推進。重點項目如下:一是牽頭制定全區整改驗收計劃;二是組織驗收工作組核心成員參加整改驗收培訓;三是進行初步檢查和監督;四是牽頭制定市級應急處置可能性,督促督促相關地區做好可能性防控工作。
2.市網絡信息辦:負責協助和支持市財政局加強互聯網新聞宣傳和輿論引導整改驗收,協助收集相關互聯網金融信息,對網站有害信息進行第一時間處理等。
3.市公安:負責依法查處刑事案件,加強防逃、控贓、追繳、掛失工作;向有關機構報告,做好自發性暴力的預防和處置工作;監督網貸機構不定期進行信息安全等級評估,違規實施各種信息安全保護新技術政策和管理模式。
4.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處與違法活動有關的電視廣告;對涉嫌違反工商明確規定的網貸機構進行非法處置。
5.天津市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機構:
天津市各區人民政府是網上貸款機構整改驗收和防控可能性的首個查處機構。對于省市聯合整改驗收的網貸機構和市初檢的網貸機構,注冊資本所在地的日常管控和可能處置的首查處罰職能不變。各區要切實加強本行政區域整改驗收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人力、物力、資金等投入。確保整改驗收的基本推進。同時,各區大力穩步推進相關工作,充分協調區內工商、公安等具有行政事務執法權的機構退出項目時履行相應職責,全面落實上游反腐政策,大力預防、化解和妥善處理不穩定問題,保持無系統性區域金融風險和自發暴力的邊線。
區財政工作部門負責牽頭審核受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網貸機構,并可協調區內其他相關機構的共同參與;收集審核本行政區域內網貸機構申請受理的材料,將審核結果以書面意見(區財政部門蓋章)形式提交市受理工作組,并在省、市互金整改辦的監督下辦理網貸機構退出、反腐等事宜。
6.部門職能專業化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專項整治的相關規劃和部署要求執行。
三.驗收前的相關準備工作
驗收組成員和區財政部門負責驗收工作的科室(門診)愛國,參加省金融辦和廣西銀監局舉辦的整改驗收講座培訓。
四.驗收和基本程序
根據國家網貸整治辦公室對各領域P2P整改驗收周的安排,總體來說,我市將在2018年6月初前完成整改驗收和登記。
(1)各省市分級制度進行驗收
根據網貸機構的業務數量(基于2017年12月初將收到的金額,下同),按照分級制度進行整改驗收工作。其中,業務量嚴重不足9億元的,由區財政工作部門牽頭開展整改審核,市財政局牽頭開展整改初審。初審結果將按程序上報省金融辦和廣西銀監局;業務量超過9億元(含)的,由省市(由省組建)聯合驗收專家組驗收。整改驗收合格的,由省金融辦和廣西銀監局共同出具證明。
(2)基本上,程序
1.機構自評及受理申請。網貸機構認為整改完成后注冊資本在廣東省的,應當向注冊資本所在地的區財政工作部門申請受理,并提交受理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律師經紀公司出具的自評調查報告(含相關證明)和專項審計處,最近三年的審計處, 辯護律師經紀公司出具的立法議案、信息安全等級保護評估結果、電子合同(樣本)、金融機構存管協議等材料; 并鼓勵網貸機構、其主要股東和具體控制人提交承諾書,承諾整改驗收合格并取得登記后三年內不轉讓股份(申請材料按省有關明確規定執行)。2018年3月10日后,接受網貸機構受理申請。網貸機構應于2018年4月25日前將受理申請及材料報送注冊資本所在地的區財政部門。未提交文件的,視為放棄北京公司注冊申請受理備案額度。
2.網貸機構注冊資本所在地的財政部門應當進行審核。區財政部門應督促網貸機構盡快提交自評和受理申請的相關材料、區財政部門收到的企業網貸機構申請材料、經審核的企業網貸機構和企業網貸機構提交的審核結果。除了對申請材料進行綜合審查外,區財政工作部門還需要對全覆蓋的重點項目進行現場檢查。可以通過核實會計制度、資金山流、投資項目可信度、抽查貸款合同、暗訪非法線下營銷和非法政治宣傳活動、產品合規性調查結果等方式征求相關單位意見。,并對注冊的北京公司進行核實和檢查,以度過難關,防止“生病”通過驗收。審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類。區財政工作部門應對各網貸機構形成審計調查報告,明確指出審計結果的意見(需區財政工作部門蓋章的書面意見),并報市驗收工作組。
3.初步檢查由市驗收工作組進行。市驗收工作組組織對區財政工作部門上報的審計結果進行初審,并可根據工作情況與區采取實時驗收。通過審查和初審的機構,應提交市驗收協調小組審查。如果市受理工作組對區財政工作部門初檢后上報的結果有不同意見,要說明原因,并將結果反饋給區財政工作部門。
4.市驗收小組將進行審查。市受理工作組將網上貸款機構的初審結果提交市受理統籌小組進行審查,并確定初審結果。初審結果由市財政局提交省驗收協調小組審查、抽樣檢查和批準。
5.初步檢驗結果的處理。
(1)對通過可行性驗收的網貸機構,市財政局將在局官網公布初查結果(不少于14個自然日);同時要求網貸機構在其官網/App/百度香港市民號等渠道進行實時公示。公示期內,如收到非現場整治辦、出借人或出借人、其他網貸機構及全社會的舉報,經核實后,再次撤銷初審合格者的意見,并接受新的網貸機構。
(2)對于初審結果不合格的網貸機構,市財政局(或區金融工作部門)具體告知網貸機構存在的問題,并督促機構停止新的網貸業務。網貸機構如有此問題,應在被告知注冊北京公司后5個工作日內,向市財政局(或區金融工作部門)報告并提交證明材料。如果經驗證不存在問題或符合國際驗收標準,則初步檢驗結果為合格。
動詞 (verb的縮寫)整改、驗收、登記政策界限嚴格
(1)本次專項整治期間,新設立的網貸機構或《互聯網貸款數據中介商業務及娛樂活動管理暫行規定》(2016年8月24日)發布之日后從事網貸業務的機構,不予注冊。
(2)對自開始未納入網貸專項整治的各類機構,在整改驗收期間申請登記的,不予整改驗收登記。
(3)關于《暫行規定》中禁止性交13項和實體貸款人貸款上限,2016年8月24日以后,網貸機構仍將違反,相應非法生產量業務未解決的網貸機構不予受理和審批。
(4)對于開展過房地產首付貸款、大學校園貸款、支票貸款等業務的網貸機構。,應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高校校園貸款管理規定的通知》(銀監發〔2017〕26號)和《關于“檢查貸款”業務的規定”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141號)等文件的順序,停止新增。控制要求下發后繼續非法分銷上述三類業務的機構,不予受理并通過。
(五)未經總行網貸專項整治辦公室組織開展網貸資金存管業務評估的金融銀行辦理資金存管業務的業務伙伴,不予受理。
(6)仍與各保險公司為合作伙伴的網貸機構,或生產合作伙伴業務未轉讓或未償還的網貸機構,不予受理。
(七)為避免整改驗收,停止自身經營或短期處于穩定經營管理狀態,應要求恢復正常經營管理至少兩個月,然后按照國際標準進行驗收。
6.整改驗收后,安排分類處置,并注冊北京公司
(1)盡快將整改驗收合格的網貸機構納入日常管控。
網貸機構在收到驗收合格證明后,應在5個工作日內,向注冊資本工商和消費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經營范圍變更登記,并在經營范圍中增加“互聯網貸款數據提供者”等相關明細。變更順利后,根據我省網上貸款機構注冊管理的需要申請注冊。
(2)對整改驗收不合格的網貸機構進行分類處置<注冊北京公司/p> 1。對于大力配合專項整治和整改驗收工作但最終驗收不合格的機構,應逐步退出業務,退出消費市場。
2.對于在規定周內未通過整改驗收,難以完成注冊,但本質上仍從事網貸業務的機構,市、區財政部門應按照規定對違規行為進行協調處理,包括吊銷其電信公司經營管理許可證、取締網站、要求銀行不得向其提供各類融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