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個“朱茵變楊冪”的視頻在bilibili(視頻彈幕網站)上火了,這段視頻節選自1994年版本《射雕英雄傳》,劇中“黃蓉”角色的扮演者為朱茵,視頻制作者在AI技術運用的幫助下,用楊冪的臉完美替換了朱茵,不僅毫無違和感,而且普通人根本無法看出被替換過。
除了楊冪之外,《倚天屠龍記》中飾演金毛獅王謝遜的徐錦江,因形象酷似外國人,也被網友換臉成雷神、海王。另外還有楊穎、劉亦菲、劉詩詩、趙麗穎等演員的AI換臉視頻,均在網絡上出現過。
“黃蓉”角色的扮演者朱茵
被換臉的楊冪
換臉的視頻被傳至微博后引起軒然大波,侵權、安全等爭議聲接踵而至。視頻引發爭議后,“朱茵變楊冪”視頻制作者隨即下架視頻,并在微博上公開回應稱:“創作初衷是希望讓更多朋友認識這項技術,避免將來有人在偽造明星負面內容的視頻時,會給公眾人物帶來更大的損失。同時也讓更多人了解造假視頻背后的工作原理,提高公眾辨識能力。”據悉,視頻在被撤下之前,微博閱讀量超過1.2億、討論數達2.8萬條。
但是,制作并傳播換臉視頻是否合法呢?無營利行為是否可以用來侵權抗辯呢?
肖像權是一種人格權,除體現商業價值外,還具有精神利益這一基本屬性。侵權責任法第二條對民事權益作了列舉式規定,其中就包括肖像權、名譽權等。第六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七條規定,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其規定。顯然,按照侵權責任法規定,對于換臉是否構成侵犯肖像權,并沒有附加營利的條件。
據相關專業人士介紹,楊冪換臉視頻,已經侵犯了當事人的肖像權。因此依據侵權責任法有關規定,認定是否侵犯演員楊冪的肖像權,無需考慮營利因素,而應判斷行為人是否有過錯。
換臉視頻制作之后在網絡上流傳,無論對制作者本人,還是對相關網站而言,其形成的流量已構成一種營利的新形態,并不因為視頻本身無需付費,就能以非營利性質為由對侵犯肖像權進行抗辯。
所以,在未征求肖像權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千萬別亂“換臉”,雖然這樣的AI換臉術讓人感受到新奇,但是在自我娛樂、娛樂大眾的同時,也帶來了一些法律風險和法律問題,比如可能侵犯隱私權、肖像權、名譽權等。
此外,還會侵犯被篡改原作品的著作權。我國《著作權法》明文規定,電影作品的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同時還享有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享有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射雕英雄傳》無疑是一部深入人心的《著作權法》意義上的作品,制片人作為作者享有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就本文中的案例創作者通過“AI換臉技術”對楊冪,朱茵兩位明星的頭像進行更換,顯然是對《射雕英雄傳》的篡改,侵犯了制片人享有的保護作品完整權的著作權利。如權利人啟動追責,侵權人一般應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對賠償損失這一部分,將按照權利人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如實際損失不能確定的,一般判決給予50萬元以下賠償。
更多知識產權相關資訊,請關注一品知識產權商標查詢網!這里提供版權注冊、專利申請、商標注冊等服務,如有需求,請聯系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