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需材料
1.1、變更后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
(1)企業名稱(及企業名稱和地址)變更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或變更證明復印件加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檔案查詢原章也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單獨開據的證明函也可,關鍵在于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原章。該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一般是企業營業執照登記核發單位。)
(2)僅企業地址變更的無需提供上述變更證明。
1.2、商標注冊證復印件(中途有轉讓、變更等事項的請一并提供轉讓、變更證明復印件)
2、流程及時間:
(1)簽訂協議,提供所需材料;
(2)我所組織材料上報。
(3)一個月左右下發受理通知書(以國家局實際進度為準);
(4)6-8個月左右核發變更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