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方正起訴暴雪字體侵權并索賠1億元,2009年索賠金額被追加至4.08億元!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暴雪公司等停止侵權并賠償北大方正公司經濟損失200萬元及訴訟合理支出5萬元。十個年頭過去了,這物價、房價、油價統統都漲了,估計方正再抓個侵權的家伙,索賠金額不是拿刀“砍”而是拿斧頭“剁”,賠付金額只有咱們想不到,沒有他們訴訟不到!如果喜歡一品知識產權的文章,可以關注一品知識產權版權登記網,更多精彩的資訊等著您!
2016年《九層妖塔》因使用了未授權字體中的7個字,就被索賠14萬元!2萬一個字,算的上是唐伯虎當年的筆墨市價了!
商標字體侵權照“誅”不誤,
絕不手軟!
各位看官看完兩個案例,大吃一“斤”jing,立馬又拍著小胸脯一抹虛汗,心中暗想方正字體公司也只是“見豬下刀子”,是起訴游戲公司,未將商標字體侵權納入法眼!非也……方正本著對“犯我版權者,雖遠必誅”的維權理念,對商標侵權的廠家照“誅”不誤,絕不手軟!
案例:桂林周氏順發食品有限公司、河北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因為擅用北大方正的字體被起訴了。
廣西桂林周氏順發公司在其某款產品的包裝上使用方正倩體“五谷粗糧營養燕麥片”九個字,被北大方正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告上法院,請求法院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其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10萬元等。
方正倩體早在2000年就已經向中國版權保護中心進行著作權登記,登記號為2008-F-011015。北大方正認為,該產品的生產商周氏順發公司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在產品外包裝上顯著位置使用大號字體突出使用方正粗倩簡體的九個字并作為商品名稱,侵犯了其享有的著作權。
石家莊中院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周氏順發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谷”“粗”“糧”等九個字并賠償北大方正經濟損失5萬元;永輝超市立即停止銷售包裝裝潢含有“谷”“粗”“糧”等九字的產品。
周氏順發公司不服一審判決,上訴至河北高院。法院認定周氏順發公司的行為構成侵權。
在產品商標圖案上字體侵權中除了賠錢,已經發出的宣傳品需要撤回,上架的商品需要下架,印刷的包裝需要銷毀!就應對法律糾紛也需要不小的應訴精力投入,企業和品牌在這方面也要承受不小的經濟損失,以及形象宣傳上的負面形象。
業內人士表示:“目前,法院對字體侵權的判罰約為每個字3000元至1萬元,如果字體設計在產品營利過程中起到關鍵作用,賠償金額還會增加!
所以企業用戶在使用商標過程中一定要咨詢服務自己的商標代理機構,讓他們給出合理的建議。
如圖,方正美麗字庫但價格不一定美麗,4500元完全可以找商標代理機構的設計師重新原創手繪字體,同時申請國家美術作品版權登記,與自己的商標、包裝等一起雙證保護起來!擁有自己獨立的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