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吒公司,18天申請1800+商標;
光線影業18天申請1800+哪吒商標
很多人擔心會不會被視為大量囤積商標或非正常申請...
而按照9月3日下午,中國知識產權年會上,
第十屆中國知識產權年會完整議程來了
"起點中文網"申請1500多件商標(目前已經2200多件)
但官方審查協作中心認定其“不是非正常申請”~
或許可以作為哪吒系列商標的參考
上海商標審查協作中心的質管部部長宋玲玲 ,在今天下午的年會上作了《非正常商標申請規制的立法與實踐》的專題分享:
案例提及的第31609373號“開天錄”商標,目前已經核準注冊:
經網絡搜索,“開天錄”為在“起點中文網”連載的網絡小說,該申請人為“起點中文網”的經營者上海玄霆娛樂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在審查該批次商標時,審查人員“未發現有大量轉讓商標的行為”。
而且:“經查,申請人此前申請的商標多為網絡小說的書名或與“起點中文網”有關。”
舉證證明有使用意圖,比如作品名稱:
而“起點中文網“最新的商標申請發生在一周之內,上周三至上周五,也就是8月25止8月27日三天,三天時間,起點中文網申請了219件商標:
為此,審查該系列商標的上海商標審查協作中心,專門開會討論,區分正常申請與非正常申請:
【經討論 ,考慮到該申請人為“起點中文網”的經營者,申請的商標多為網絡小說書名或與“起點中文網“有關,如無在先權利障礙,可予以初步審定】
因此,起點中文網的商標不是不會駁回,只是不會以“大量非正常申請”的理由駁回,如果有在先權利障礙或違反商標注冊的禁止性條款,仍然會被駁回。
因此,起點中文網理論上不用對擔心違反最高法院(2017)最高法行申4191號裁定書中描述的:
“前述商標注冊行為,并非基于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而是無正當理由大量囤積商標 ,謀取不正當利益,違法了商標法第四條的規定。”
所以,同樣是大量申請商標,沒有大量轉讓商標的情形,都是申請人擬自用的商標(有初步證據佐證,如使用意圖等),理論上就不會以“非正常申請”的理由駁回。
4-5個月后就可以檢驗“哪吒”系列商標,
是否涉及大量囤積或“非正常申請”,
持續圍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