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印度孟買高等法院已經禁止位于安達曼島的一家活動策劃公司Andaman Xtasea Events以任何方式侵犯“Bigg Boss”商標或使用與“Bigg Boss”相同的標志。
此前,荷蘭制片公司Endemol Shine稱其已注冊的商標“Bigg Boss”和“Big Brother”遭到了侵犯。該公司曾制作了許多備受歡迎的節目,包括《黑鏡(Black Mirror)》《一擲千金(Deal-or-no-deal)》以及《小鎮疑云(Broadchurch)》。
Endemol Shine公司在訴訟中指出:“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正在安達曼當地電視頻道推廣一檔類似的節目,侵犯了我們在印度一檔名為‘Bigg Boss’的電視節目以及在其他地方叫做‘Big Brother’的節目所采用的形式,而且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還使用‘Bigg Boss’名稱來推廣其節目。”該公司表示,其在2019年11月得知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已經開始為“Andaman Bigg Boss”節目做推廣活動并進行試鏡。“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使用了與我們商標完全相同或欺騙性相似的標志。”該公司稱,當它知曉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的侵權行為后,向該公司發出了一份通知。而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則回復稱,自己將不會再以任何方式在相關節目中使用“Bigg Boss”這個詞。
然而,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隨后將其節目的名稱從“Andaman Bigg Boss”改成了“Andaman Big Bro”,這也侵犯了Endemol Shine公司的商標。因此,Endemol Shine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以阻止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以任何方式使用該商標。
法官在判決中指出:“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的行為是對Endemol Shine公司的商標和節目的模仿,以欺騙公眾或以某種方式將自身的節目與遭到侵害的商標與節目聯系起來。Andaman Xtasea Events公司正在為謀取利益而誤導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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