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工商注冊都受法律約束,每一步都有一定規則要求,近兩年來隨著工商不斷改革,公司注冊手續由繁變簡,同時降低了創業者注冊公司的成本及門檻,為廣大資金不雄厚的創業者減輕了很多負擔,那么深圳工商注冊登記法規有哪些?
深圳工商注冊登記法規有哪些
1、工商名稱登記
在深圳公司名稱登記格式是:省市+名稱+行業+企業類型,且同行業內公司名稱不得相似,也不得與注銷公司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2、多證合一
新注冊的公司只發放登記載明了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工商營業執照,不再發放商事主體形式的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社保登記證與刻章許可證等證件,新版的營業執照上具有以上證照的所有功能。
3、營業執照四種類型
為與全國營業執照版型保持一致,深圳營業執照分為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非法人營業執照、分支機構營業執照以及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四種類型,并由以前的橫版執照改變為豎版執照。
4、工商變更
商事主體變更后,在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領取新的“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時,須交回舊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包括國稅和地稅)等相關證照并作廢。若舊證照遺失的,需履行相關證照的遺失補辦手續。
5、舊照更換
2015年7月1日起,暫不受理商事主體的單獨補換照的業務。